(4)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70号1幢生产车间(浙江友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
(5)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租用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70号浙江友嘉电器有限公司厂房,租用面积为11984平方米。项目主要购置吸料机、机械手、粉碎机、智能注塑机、干燥机、模温机、温控箱、组装线、移印机、空压机、凉水塔、冷水机和ERP系统等,投产后年产智能家电零部件2500万套,实现年产值10000万元,年税收1261万元。
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项目周边为道路、工业区、村庄及工业生产厂房,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ECO敏感程度较低。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流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等废气,注塑段拆包、上料产生的粉尘,破碎粉尘,移印工序有机废气等。
项目注塑废气、移印废气、移印设备清洁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拆包、上料、破碎等产生的粉尘车间通风换气。经处理后,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做好纳管工作,且对废水收集及输送系统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以消除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预测根据结果得出,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贡献噪声值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非常明显的不利影响。
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筑设计企业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根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依规定做到合理处置,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等标准要求
本项目塑料废料等收集后回用来生产,废包装材料等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其次通过落实事故、消防水的收集系统,厂内所有外排管道均设置切断装置和应急设施,确保一旦意外事故,所有污水均能收集事故应急池,避免流入附近河道、农田。
绍兴多点科技有限公司云成云智能成型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70号1幢生产车间(浙江友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发展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单位及周边的村庄。
公众可向建筑设计企业、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70号1幢生产车间(浙江友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
附件:绍兴多点科技有限公司云成云智能成型装备生产基地项目12.3.pdf